各学院(教学部)、南海校区:
根据《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要求,结合各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调整情况,现公布调整后的二级督导机构成员名单(见附件1)各学院(教学部)、南海校区二级督导机构负责做好本学院(教学部)的日常教学质量监控,落实教学管理,切实保障教学有序稳定运行。请见办公OA通知。
上一条:关于公布广东开放大学体系第二批二级督导机构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公布广东开放大学第一批学生督导员的通知